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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作者:leyu手机版登录入口 发布日期: 2024-06-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董事长缪文彬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选举缪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缪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正宇先生为公司CEO,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马学军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王磊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无异议审核通过。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凌亦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凌亦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三年,自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27)。

  刘正宇:197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起任职于江阴市溴冷机厂测试中心,历任江苏双良特灵溴化锂制冷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总经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溴冷机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刚:1998年加入江苏双良集团,历任双良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海水淡化、换热器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江苏双良低碳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

  马学军:1993年5月加入本公司,高级会计师,在公司先后从事财务核算、总帐报表、财务分析、电算化实施管理等工作,2000年至2004年担任财务部副经理的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磊: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先后就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市场部,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凌亦奇:1990年出生,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美国业务部、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一次监事会于2022年9月19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主持,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选举马培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4日。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一次董事会和八届一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CEO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缪文彬先生、缪志强先生、缪双大先生、刘正宇先生、孙玉麟先生、樊高定先生、张伟华先生和沈鸿烈先生;其中缪文彬先生为董事长,缪志强先生为副董事长;其中樊高定先生、张伟华先生、沈鸿烈先生为独立董事。

  其中,审计、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张伟华先生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分别为马培林先生、陈振先生、王力杰先生;其中马培林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王力杰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

  上述董事、监事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均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任期三年,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4日。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王磊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凌亦奇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王磊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无异议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以及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因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秦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在此向秦承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刘正宇:197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起任职于江阴市溴冷机厂测试中心,历任江苏双良特灵溴化锂制冷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总经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溴冷机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刚:1998年加入江苏双良集团,历任双良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海水淡化、换热器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江苏双良低碳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

  马学军:1993年5月加入本公司,高级会计师,在公司先后从事财务核算、总帐报表、财务分析、电算化实施管理等工作,2000年至2004年担任财务部副经理的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磊: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先后就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市场部,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凌亦奇:1990年出生,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美国业务部、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